中政辦發〔2021〕3號
中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中陽縣2021年鞏固脫貧1+N
綜合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縣直各有關單位:
《中陽縣2021年鞏固脫貧1+N綜合保險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下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中陽縣2021年鞏固脫貧1+N綜合保險
實施方案
為做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充分發揮我縣創新推出的“商業性+政策性”互相補充的鞏固脫貧1+N綜合保險作用,根據中央、省、市相關政策精神,結合縣域農業產業發展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推動我縣食用菌、特色養殖、核桃林等三大農業主導產業高質量發展和化解鞏固脫貧成果風險為目標,充分發揮保險的公益屬性,形成以政府補貼保費為引導、部門協同配合為支撐的鞏固脫貧工作新機制,為鞏固提升我縣脫貧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的原則。通過采取保費補貼措施,引導和鼓勵農戶、涉農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投保人”)參加農業保險,引導農民增強風險意識、市場意識、合作意識和互助意識,不斷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
(二)堅持市場運作的原則。鞏固脫貧1+N綜合保險以市場化運作為主,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防范和化解“三農”風險,為“三農”提供優質高效保險服務。
(三)堅持投保自愿的原則。投保人堅持自主自愿原則,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基礎上,自主自愿參加農業保險。
(四)堅持保費共擔的原則。投保人及有關各方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共同負擔農業保險保費。
(五)堅持協同推進的原則。財政、農業、林業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協調配合,將保費補貼政策與支農、惠農、鞏固扶貧等政策有機結合,協同推進工作開展。
三、實施范圍
全縣范圍內本方案確定的各涉農產業。
四、主要內容
鞏固脫貧1+N綜合保險中:1是指返貧防貧責任保險;N是指本方案確定的各農業保險的組合,即將玉米種植保險等多個險種組合在一起的一攬子綜合保險。
(一)返貧防貧責任保險(已招標)
指為確保建檔立卡脫貧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農戶因發生疾病、遭受災害、求學深造等原因導致的年收入不低于省定貧困指導線,而提供的風險兜底保障險。
(二)農業產業扶貧保險
指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價格波動等保險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鞏固扶貧產業發展提供保障的保險。
1.玉米種植保險
保險責任:涵蓋常見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病蟲草鼠害。旱災、病蟲草鼠害損失率50%、其他保險責任損失率達到30%時,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政策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2013年“三農”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3﹞94號)、《山西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小麥、玉米種植保額后保險費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晉財金﹝2017﹞24號)《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金﹝2019﹞53號)。
保險金額:360元/畝
保險費率:7%
保險費:25.2元/畝
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補貼40%,10.08元,省財政補貼25%,6.3元/畝,市財政補貼10%,2.52元/畝,縣財政補貼10%,2.52元/畝,農戶個人承擔15%,3.78元/畝。
2.馬鈴薯種植保險
保險責任:涵蓋常見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雪)災、火災、旱災、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病蟲草鼠害。旱災、病蟲草鼠害損失率50%、其他保險責任損失率達到20%時,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政策依據:《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金﹝2019﹞53號)和《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農業農村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關于提高政策性馬鈴薯和奶牛保險保額的通知》(晉財金﹝2020﹞5號)。
保險金額:500元/畝
保險費率:6%
保險費:30元/畝
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補貼40%,12元,省財政補貼40%,12元/畝,農戶個人承擔20%,6元/畝。
3.能繁母豬保險
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內,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險母豬死亡,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1)豬丹毒、豬肺疫、豬水泡病、豬鏈球菌、豬乙型腦炎、附紅細胞體病、偽狂犬病、豬細小病毒、豬傳染性萎縮性鼻炎、豬支原體肺炎、旋毛蟲病、豬囊尾蚴病、豬副傷寒、豬圓環病毒病、豬傳染性胃腸炎、豬魏氏梭菌病、口蹄疫、豬瘟(含非洲豬瘟)、高致病性藍耳病及其強制免疫副反應等疾病和疫病;
(2)火災、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風災、雷擊、地震、冰雹、凍災、泥石流、山體滑坡、建筑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等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3)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能繁母豬由于發生上述列明的高傳染性疫病而被政府實施強制撲殺導致的死亡,保險人也負責賠償,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扣減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的差額為限。
政策依據: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金﹝2019﹞53號)和《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山西省銀保監局關于調高生豬保險保額的通知》(晉財金﹝2020﹞105號)。 保險金額:1500元/頭
保險費率:6%
保險費:保費90元/頭
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補貼 50%,45 元/頭;省級財政補貼12%,10.8元/頭;市級財政補貼9%,8.1元/頭;縣財政補貼9%,8.1元/頭;養殖戶承擔20%,18元/頭。
4.育肥豬保險 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內,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險育肥豬的死亡,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1)豬丹毒、豬肺疫、豬水泡病、豬鏈球菌、豬乙型腦炎、附紅細胞體病、偽狂犬病、豬細小病毒、豬傳染性萎縮性鼻炎、豬支原體肺炎、旋毛蟲病、豬囊尾蚴病、豬副傷寒、豬圓環病毒病、豬傳染性胃腸炎、豬魏氏梭菌病,口蹄疫、豬瘟(含非洲豬瘟)、高致病性藍耳病及其強制免疫副反應等疾病、疫病;
(2)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風災、雷擊、地震、冰雹、凍災、泥石流、山體滑坡、火災、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等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3)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育肥豬由于發生上述列明的高傳染性疫病而被政府實施強制撲殺導致保險育肥豬的死亡,保險人也負責賠償,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扣減政府撲殺專項補貼金額的差額為限。
政策依據:與能繁母豬的政策一致。 保險金額:800元/頭 保險費率:5% 保 險 費:保費40元/頭
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補貼50%,20元/頭;省級財政補貼12%,4.8元/頭;市級財政補貼9%,3.6元/頭;縣財政補貼9%,3.6元/頭;養殖戶承擔20%,8元/頭。
5.食用菌(木耳)保險
保險責任:發生下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①自然災害責任:在保險期間內,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險食用菌的死亡,且死亡率達到10%(含)以上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異常高溫、暴雪、火災、菌棒感染等。
②價格責任: 保險食用菌在集中上市期由于市場價格原因造成的被保險人種植保險食用菌實際收入低于保險金額,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保險基準金額:3元/棒
保險基準費率:7.34%
保險基準保費:0.22元/棒
補貼標準:縣財政補貼0.13元/棒,種植戶承擔0.09元/棒。
(三)林業產業扶貧保險
1.核桃保險(2021年已招標,1年期)
2.森林保險(2020年11月已招標,3年期)
上述:玉米種植、馬鈴薯種植、能繁母豬養殖、育肥豬、森林保險、核桃保險等6個險種屬政策性險種,保費執行各險種政策規定;承保公司按政府采購程序招標確定。 返貧防貧責任保險、食用菌(木耳)保險等險種是我縣為防止返貧、鞏固扶貧產業發展設定的,屬非上級確定的政策性險種,保險基準金額、保險基準費率、保險基準保費是參照上一年保險數據,結合產業的直接物化成本等因素測算的指導線。各險種的承保公司按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確定,各險種的費率按政府招標確定的費率執行。 根據該方案進行預算招標時,因各險種的預算均是以2020的數據為參考,執行中如遇實際規模數量比招標時預算的數量多,本著普惠性、應保盡保的原則,遵循農林業規模與保險激勵實現良性互動的實情按年度規模據實補貼。
五、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推進我縣鞏固脫貧1+N綜合保險,特成立中陽縣鞏固脫貧1+N綜合保險工作領導組。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孫燕飛 縣委副書記、政府代縣長
副 組 長: 姚文郁 政府副縣長
成 員: 劉錦輝 縣農業農村局長
張玉全 縣林業局長
曹建平 縣扶貧辦主任
高青山 縣財政局長
王 宇 市銀保監局中陽銀保監組組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縣農業農村局局長劉錦輝同志兼任。縣農業農村局為召集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扶貧辦為行業主體責任單位,負責本方案具體實施、資金需求的預算編制、承保公司的招標采購、年度資金的結算、各個險種的資金績效評價等工作;縣財政局、縣銀保監組負責業務審查和資金監管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協同推進,確保全縣鞏固脫貧1+N綜合保險工作順利推進;縣扶貧辦及各鄉鎮負責做好建檔立卡脫貧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的保險參保工作;縣農業農村局及各鄉鎮負責做好玉米、馬鈴薯、能繁母豬、育肥豬等險種的參保和考核評價工作;縣林業局及各鄉鎮負責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核桃的參保和考核評價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做好各險種保險費補貼資金的籌措、管理,績效評價及資金監管等工作;縣銀保監組負責做好對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對保險經營機構的服務質量、縣扶貧工作參與情況等進行考核評價,加大保險違法違規查處力度,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二)加強宣傳,及時賠付。各保險承辦機構要根據所承保的農業、鞏固脫貧保險產品的特點,制作通俗易懂、生動活潑的宣傳材料,在全縣范圍內通過多種途徑開展宣傳。在保險服務中嚴格做到“五公開、三到戶”,要深入農戶家中,宣傳農業各類保險產品,提高廣大農戶自愿投保的積極性。同時,要建立扶貧保險“一站式”快速理賠服務機制,簡化理賠流程。發生風險事故后,第一時間進行查勘定損,賠付從快從簡,應賠盡賠。
(三)嚴肅督查,強化考核。各有關單位牽頭、各鄉鎮配合要定期組織人員對各承保公司進行督促檢查,督促保險承保單位積極做好保險承辦、理賠等工作。各保險承辦機構要制定詳細的核查、驗收辦法,堅決杜絕發生騙保、套保的現象,一經發現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同時,進一步細化考核辦法,嚴格進行考核,科學運用考核結果,有效推進鞏固脫貧 1+N綜合保險工作。